律师(英:attorney)
律师古代又称讼师,状师,起先是从事单一的刑事辩护工作发展而来,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的职责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我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特权。
---- 摘自百度百科
律师职业的特征
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
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
受国家保护和管理。律师是经过国家考试并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律师并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律师制度源起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著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
律师工作形态
在过去,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在法院为他人进行诉讼,在诉讼案件中担任辩护人、自诉代理人或告诉代理人,现在这些工作仍然是律师工作的大部分,此外,也有些律师接受法院的指派,成为破产财团的管理人、遗产财团的管理人。
由于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经常与法律有关,因此律师此一行业已渐渐不再限于进出法院,有许多律师们从事相当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但基本上仍与法律相关,例如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维护、一般的不良债权处理等等,也有一些律师积极热心于公益,为许多政策研究、立法游说乃至社会运动提供相当多的实质帮助。
---- 摘自法律699 (以解决公众法律问题为核心的法律网站)